关于批准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五路西延伸工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五路西延伸工程》的申请及葫发改发[2018]2号《关于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五路西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现将已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五路西延伸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
3、建设项目依据:葫发改发[2018]2号《关于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五路西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4、建设项目拟选位置: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五路西延。
5、用地面积:23207.52平方米。
6、拟建设规模:东起已建高新五路与西五街平交口,向西沿园区道路规划红线,终点止于在建高铁站连接线,全长552.56米。
注:此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壹年。